2019年8月28日 星期三

遠雄營造 遭國稅局連補帶罰9.47億

遠雄營造27日發布重訊,遠雄集團2012年到2017年因申報不實憑證 ,因此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依違反營業稅法規定,裁處5.69億元罰鍰, 本稅為3.78億元,總計9.47億元。 
  遠雄集團擬向台北國稅局提起復查申請,請求撤銷原核定及裁處。 不過據了解,這件案件涉及到2017年台北地檢署起訴遠雄集團規避關 係交易人情況,因此國稅局在整體訴訟中發現遠雄集團包括遠雄人壽 、遠雄營造等子公司涉及假發票案件,才會對其開罰。 
  台北國稅局發言人27日受訪時則回應,該案件涉及到企業個人稅務 資訊,因此無法提供個案資料。遠雄則在重訊中指出,將會依法在3 0天期限內向台北國稅局提起復查申請,請求撤銷原核定及裁處。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顯示,趙藤雄等人涉嫌自2007年6月起,在 遠雄人壽公司等14個工程中隱匿關係人交易,所涉金額高達207億元 。起訴書指出,趙藤雄以顧問費名義墊高工程款從中獲利,讓遠雄建 設間接損失6億元。 
  起訴書也指出,趙藤雄、趙文嘉等人未將承攬工程項目記載在帳冊 內,也沒有在財務報表充分揭露關係人交易,因此2007年至2016年都 涉及到財報不實。此外,為填補財報漏洞,趙藤雄涉嫌以5家子公司 的假發票隱匿遠雄人壽公司實際交易對象是遠雄集團營造體系的會計 事項。 
  檢調起訴內容已讓遠雄人壽及遠雄建設在2018年被保險局、證期局 開罰1,440萬元,如今台北國稅局針對假發票案件另行開鍘,依照我 國營業稅法規定,申報不實憑證最高可裁處5倍漏稅額罰鍰,國稅局 裁定倍數為1.5倍,因此連補帶罰共9.47億元。 
<摘錄工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